| 对近来有关中医的各种讨论,本会表示关注。以下是本会对有关课题的看法:
有关外国中医师在本地注册行医的条件
根据本会了解,国会议员王世丰医生对中医的行医注册条件的理解,与政府公布的条件要求有明显的差距。
卫生部中医管理委员会的中医注册条件是,本地公民需:
一、拥有新加坡中医学院或新加坡中医学研究院颁发的专业毕业文凭,或中医学士学位证书;
二、拥有中医管理委员会所承认的六所中国中医大学颁发的的中医学士学位、证书,但不拥有受承认的外国中医师执照,须在新加坡中医学院或新加坡中医学研究院完成规定的临床实习时数;
本地两所中医学校——新加坡中医学院和中医学研究院,过去几年来学生增加不少。(档案照片) |
三、拥有中医管理委员会所承认的六所中国中医大学颁发的的中医学士学位、证书;同时拥有受承认的外国中医师执照者,在合格的中医机构和在合格主管医师的监督下临床行医一年。
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条件的本地公民,就能参加由中医管理委员会主办的新加坡中医师注册资格考试,考试及格后,方能正式注册成为中医师。
非公民则需拥有中医管理委员会所承认的六所中国中医大学颁发的中医学士学位证书;同时拥有受承认的外国中医师执照,并有受承认的行医经验八年以上,及副主任医师资格者,即能批准获得有条件注册,在合格主管中医的监督下,在合格中医机构临床行医一年。一般情况下,如无争议,可以每年更新注册共三年。
非公民在有条件注册三年后,可能被允许参加新加坡中医注册资格考试,考试及格后,即能获得正式注册。
王世丰医生的理解是:在监督下的临床行医工作同等于在监督下的临床实习,其工作范围和职权完全一样。而公民和非公民的差别只是在于时间的长短。其实注册条件中,临床行医工作与临床实习的定义是不同的:
·临床实习的工作范围和职权的限制:不能处方用药。
·临床行医工作的工作范围和职权的限制:无限制,受监督者可独立诊治病人,处方用药或针灸推拿。其行医工作与正式注册的医师无异。监管医师主要任务为监督受监督者遵循本地法规而非临床技能。相比之下,符合条件的公民反而不能在毕业回国后的第一年内行医。
鉴于每个国家或地区的法规和国情不同,同时,中医诊病必须对当地的人文与环境有一定的了解,方能发挥最好的医术。符合条件的非公民中医可借此三年来熟悉和融入本地社会。对他本人和病者都是好事。这三年是行医而非实习,所以不存在屈就的问题。
至于对非公民中医的八年行医经验和副主任医师职称的要求,其原因是显而易见的。王世丰医生也赞成要引入有经验的中医而非刚毕业的本科生。因此,形容中医管理局奉行“双重合格标准”和“保护主义的配额制度”,就难免有“言词耸动”之嫌。
4月17日《联合早报·社论》也同样混淆了临床行医工作与临床实习在职权上的不同,并以此为据,认为亏待了消费者。实际上符合条件的非公民中医,在还未正式注册前就已经为消费者服务了。
引进中国中医教授
郁仁存教授在4月16日的早报访谈中认为,本地中医师的中医知识有待提高,必须引进经验丰富的中医师前来授课,以提高本地中医师的中医能力。本地也应开办中医进修班,让所有已执业的中医进修。医术的提高是无止境的,我们感谢郁教授对本地中医教育的关心。本地院校一向来都有聘请中国教授前来教导本科生的做法,并长期以来一直都在为毕业医师创造自我提升的机会。
以下是2006年度的大略统计,可供大家参考:
2006年全年,本地各大中医团体为中医师所举办的专题演讲和短期课程 |